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74页(257字)
香港制约货币发行的方式之一。发钞银行必须先向外汇基金缴付外汇后,获得“负债证明书”,即发行港币的十足准备和授权书之后,才能发行货币的制度。这可以有效地制约货币供应。在英镑汇兑本位下,发钞银行在发行新钞前,必须以等值英镑支付外汇基金,换取负债证明书。而在联系汇率制下,发钞银行在发钞前,须向外汇基金缴存等值美元,以换取“负债证明书”作为法定发行准备。因此,无论是在1935年至1972年的英镑汇兑本位制,还是1983年10月至今的联系汇率制均符合事前外汇制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