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74页(219字)
1983年10月15日至今香港实行的货币制度。由于1983年港币危机,10月15日,香港政府宣布从10月17日开始,两家发钞银行(即汇丰和渣打)在发钞之前,应先向外汇基金缴存等值美元,以换取“负债证明书”作为法定发行准备。港元与美元的汇率固定于1美元兑7.8港元的水平。发钞银行亦可以“负债证明书”和港钞向外汇基金赎回美元。这项措施实际上结束了长达9年的浮动汇率制,并建立了美元汇兑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