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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渣打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81页(506字)

香港英资银行之一。其前身是1858年成立于英国伦敦的渣打集团。1956年改称渣打银行(Chartered Bank)。1969年渣打银行与标准银行合并为标准渣打集团。渣打银行是英国特准的殖民银行,其伦敦总行于1853年开设。1858年在香港和上海开设分行。该银行的最初业务是支持英国商人在印度、澳洲和中国的贸易活动,为在中国进出口鸦片、棉花、丝和茶叶办理贴现和押汇。1862年授权为香港货币发行银行。目前渣打银行是香港仅次于汇丰银行的第二大英资银行,是香港三家发钞行和银行公会主席银行之一。标准渣打银行经营的特点是注重银行零售业、企业融资和资本市场三大核心业务,总体经营作风较为保守。在企业银行业务上,以贸易融资和发展中短期借贷为主。在融资业务上,注重资产负债的质量和流动性,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盈利能力。目前,渣打集团在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700多家分行和办事处,其中香港有127间分行。该集团约70%的资产运用于亚太地区,70%的盈利产生于亚太地区。其中,香港的资产和盈利占集团比重约为40%。以1995年底的资本金计算,该集团在国际银行中排名第10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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