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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88页(361字)

香港政府资助及担保的非盈利性半官方法定机构。成立于1966年。负责为本港的出口商提供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风险保障,以保障香港出口商以信用方式输出货物或服务,不会因海外买方无力偿付贷款而蒙受资金上的损失。出口信用保险局的实付资本额为2000万港元,为了保证该局能偿付一切应付款项,承担更大的风险,香港政府于1989年将政府的担保由50亿港元增至60亿港元。出口信用保险局的承保范围:第一是提供赔偿保障,可达投保人损失的90%;第二是为保户提供信贷咨询,应保户要求调查买家信誉,或就有关交易的付款方式向保户提供意见;第三是当保户收款出现问题时,向保户建议可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该局奉行自负盈亏的商业原则,是信用保险业国际总会的成员之一,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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