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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母相权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04页(290字)

中国古代早期的货币比值理论。《国语·周语》载:“景王二十一年(公元前524年),将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意指当加铸重币时,要以原有的轻币为基准,确定其兑换比率,即“母权子而行”;当加铸轻币时,要以原有的重币为基准,确定其兑换比率,即“子权母而行”。元代的郑介夫针对当时纸币膨胀,也提出相似的观点,认为以铜钱为母、纸币为子,纸币的发行要与铜钱保持固定兑换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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