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两、制钱并行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14页(298字)
中国清代的货币制度。一种不完整的银铜平行复本位制。白银在清代已成为主要货币,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银、铜两种金属都作为货币材料,同时流通,相辅而行,彼此之间没有一定的法定价值相联系。银铜之间的比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白银外流引起银贵钱贱。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规定银1两合钱1000文,到鸦片战争前夕(公元1840年)银1两已合钱1600文以上。清朝政府对制钱的铸造和销毁管制甚严,民间不得私铸私销,对制钱的规格也有一定的法定标准,而对于银锭、银块的铸造,政府却不加干涉,银的成色和单位重量也随时随地可以不同,没有按照货币管理的原则来管理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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