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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大钱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18页(341字)

清朝咸丰年间铸行的不足值的铜质或铁质、铅质大面额钱币。为解除内外交困、财政枯竭的困境,清政府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起铸造不足值的大钱。大钱的种类很多,一般把制钱称作通宝,当四至当五十的称作重宝,当五十以上的称作元宝。币材则有铜、铁、铅三种。各种大钱成色、重量一减再减,致使大小错出、轻重倒置,钱币流通极其混乱。一个当千铜大钱,规定价值等于制钱1000文,实际只值制钱38文。铁大钱则贬值更甚。大钱因其面值过高而私铸盛行,钱价下跌不已。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停止铸行铁大钱,其他大钱则按其所含铜材论价。至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清政府决定由户部大清银行收回全部大钱,改铸制钱。咸丰大钱的出现,是当时通货膨胀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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