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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金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19页(414字)

太平天国提出的办银行、铸币、发行纸币主张。太平天国是农民政权,领袖洪秀全崇奉上帝,他所要建立的“天国”要求人们去私为公,认为人无私财,天下就会太平。早期实行“圣库制度”,禁止个人蓄私财,只可持有银五两以下的货币。着名的《天朝地亩制度》虽颁布,但实际上并未实行过平分土地,而是准许地主收租,只是对地租加以限制。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阻止了商人的资金用于购买土地,从而使苏浙一带市场上货币资金不虞匮乏,客观上有利市场金融的活跃。定都南京后,即在朝天宫设炉试铸铜钱,用料较好,质量较高,名曰“天国圣宝”。除铸造作为通货的钱外,还铸造非通用的纪念钱币,其中有银币与金币。后期,总揽朝政的洪仁玕所拟《资政新篇》于1859年经天王批准颁行,是一部发展资本主义的施政纲领,其中“兴银行”条,是中国人最早提出的办银行和发行纸币的主张,揆诸当时社会经济条件自不可能实现,且不久太平天国政权就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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