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银钱业同业拆借市场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56页(415字)
中国近代银行、钱庄同业间互相拆借款项的场所。19世纪中叶,上海、汉口、杭州等地钱庄业已有相当规模,亦均组建了同业组织——钱业公所(公会),公所既是同业集会议事的地点,又是设有从事货币兑换、汇兑和同业拆借的交易市场。但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迟迟未能建立,像上海这样银行集中的大城市,虽于1920年决定成立上海银行公会行市委员会,然而不久又告夭折,直到1932年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成立后才开始办理银行同业间的拆放,形成一个有形的拆借市场。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加强对金融业票据交换和存放款利率的管理,各地的银行同业拆借多改为无形市场,拆借款项在银行钱庄的店头进行,一般用于抵解当日票据交换的差额。拆借期限只有一二日,拆息按中央银行公布的牌价计算。1947年以后,通货急剧膨胀,市场上出现高出牌价甚多的黑市利率,同业拆款利率上涨倍数十分惊人。各地市场混乱,拆借市场基本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