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货币数量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02页(3832字)
亦称“名义收入货币理论”。是以M·弗里德曼为首的现代货币学派对货币理论的研究成果,也是对传统货币数量论的修正与发展。现代货币数量论是弗里德曼自己命的名,而名义收入货币理论则是美国经济学家梅尔泽在《1867~1960年的美国货币史》出版以后首先提出来的,后来弗里德曼接受了这个提法。
现代货币数量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形成阶段。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弗里德曼所着《货币数量论研究》一书为主要代表作。弗里德曼关于“货币数量论一重新表述”一文被学术界誉为货币数量论复活的重要标志。第二,发展阶段。以1963年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弗里德曼与A·施瓦兹合着的《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为主要代表作。第三,成熟阶段。以1970、1971年弗里德曼发表于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的“货币分析的理论结构”与“名义收入的货币理论”为主要代表作。在这一系列的着述中,弗里德曼对传统的货币数量论进行了重新研究,提出了完整的现代货币数量论的理论体系。其基本的理论观点是:
①货币数量论的理论基础是货币的名义量和实际量的划分。对货币名义量的研究也就是对货币供给量的研究,对货币实际量的研究也就是对货币需求量的研究。名义货币量是由货币单位所表示的量,实际货币量是由货币所能购买到的商品和劳务量。对货币持有者而言,重要的是实际货币量而不是名义货币量。在一定的条件下,人们愿意持有的实际货币量是相当确定的。这就是说,在一个特定的时刻,人们持有的名义货币量正好等于人们愿意持有的以现时价格计算的实际货币量。假定名义货币量意外地增加,个人可以通过增加支出来平衡货币供给的增加。但是对社会而言,一个人的支出就是另一个人的收入,社会不可能用增加支出的方式来平衡货币供给的增加。于是,对社会而言,货币供给的意外增长要么通过价格上涨使可获得的实际货币量减少,要么通过产出的增加使希望持有的实际货币量增加的办法来消除。这就是说,价格和名义收入的变动可能来自于人们希望持有的实际货币量的变动,也可能来自于人们可能获得的名义货币量的变动,正象任何商品价格的变动既可归结为需求的变化也可归结为供给的变化一样。这是货币数量方程MV=PQ所表达的基本含义,但货币数量论却不是这一原理的简单重复。从分析的角度来说,它是对社会希望持有的货币量的决定因素的分析;从实践的角度来说,它是对社会希望持有的实际货币量的变化(即货币需求的变化)所作的概括,即实际货币持有量的变动通常是缓慢地逐渐进行的,或者成为早期货币供给一系列变动的结果。相反,名义货币供给量的显着变动可以而且常常独立于需求的变化而发生。结论是:价格和名义国民收入的显着变动几乎一成不变地是名义货币供给量变动的结果。
②货币数量方程与货币数量论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对货币数量方程所包含的原理加以重新表述,对于澄清货币数量理论中所着重强调的各个变量是行之有效的。货币数量方程随变量不同而采取了以下不同的形式。第一,交易方程:MV=PT。交易方程强调的基本变量是交易量。方程的右边代表商品、劳务与有价证券的转移,其中P是一种相当特殊的价格指标,T是一种相当特殊的数量指标,它不仅包括劳务流量(工时、年居住时间、千瓦小时),而且还包括产生流量的资产项目(房屋、发电厂等),并对每一资产项目按照它进入交易的次数分别加以计算。方程的左边则代表为维持商品与资产的转移而进行的货币支付,其中M为货币存量,V为货币的流通速度。交易方程中“交易”的概念是十分模糊的,尤其是商品交易与资产交易相混淆所产生的混乱是无法解决的。“一般价格水平”作为一种“特殊的价格指标”,其概念也存在不够严谨、不够明确的地方。于是,交易方程为后来的收入方程所代替。第二,收入方程:MV=PNy=Py′。收入方程强调收入交易而不是总交易。方程右边是以不变价格计算的价格指数P,与人口数N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人均国民收入y的乘积(y′=Ny),也就是名义国民收入交易量。方程左边是维持这种交易的货币支付,同样,M为货币存量,而V则是用于收入交易时货币存量在单位时间内的周转次数(即为对最终产品与劳务的支付)。收入方程排除了中间交易与资产交易,这是它与交易方程的最大区别。这一区别造成货币在两个方程中的作用发生变化。在交易方程中,货币最要紧的是用于交换;而在收入方程中,货币的关键在于被人们持有。这一区别在剑桥方程中就更为明显了,因而收入方程是交易方程与剑桥方程之间的过渡。第三,剑桥方程:M=K·P·Ny=KPy′。剑桥方程强调在买与卖的间隔期间货币充当人人都乐于接受的一般购买力的特殊作用。方程中M、P、Ny与y的含义与收入方程相同,K代表货币存量与国民收入的比率,或者说是为了使M成为人们所希望持有的货币量(它不必与实际货币量相等)而计算出的“期望比率”,它与V的值互为倒数。从形式上看,剑桥方程仅仅是交易方程的数学变形。但从理论上分析,两者存在众多差别:一是交易方程强调一般购买力,剑桥方程强调一般购买力的暂时储藏;二是交易方程将一切(包括债务清偿中)充当交易媒介的物品定义为货币,而剑桥方程则将活期存款与不能用支票来转让的定期存款之类的价值储藏形式都包括在货币的定义中;三是交易方程强调影响支付过程机制的各个方面,剑桥方程则强调影响货币作为资产的有用性的各种变量;四是在分析方法上,剑桥方程比交易方程更适合于马歇尔的一般供求分析。剑桥方程可以看作是一个货币的需求函数,其中右边的P、N、y、y′为决定货币需求的变量,K则代表所有其他变量。显然,这里的K不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包含其他变量的函数。要想使这一分析臻于完善,还需要一个包含其他变量的货币供给函数。而价格水平或名义国民收入就是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函数相互作用的结果。
所以,货币数量理论中的现金余额方程式提出了一种按下列形式对货币现象进行分析的方法:第一,分析决定为社会所持有的名义货币量(即货币供给)的各个因素;第二,分析决定社会希望持有的实际货币量(即货币需求)的各个因素;第三,分析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的一致。
③货币供给量的决定因素取决于货币制度,包括:强力货币的数量、银行存款对银行持有的强力货币的比率以及公众存款与公众持有的通货比率,其基本关系式为:
式中,M为货币供给量;H为强力货币;D为存款;R为银行储备;C为公众持有的通货。于是,为存款储备比率,为存款通货比率。货币供给量与强力货币之比即叫作货币乘数,显然,从式中可以看出,它是由存款储备比率与存款通货比率的效应决定,因而货币供给量决定于强力货币与货币乘数的乘积。强力货币由货币当局的决定;存款储备比率由银行体系确定,存款通货比率由社会公众确定,但二者都受法律与货币当局制约。这就是说,货币供给量是一个由货币当局所能控制的政策变量。
④货币作为资产或财富的存在形式,其需求决定于下列因素:第一,总财富或预算约束。从统计角度考虑,可以用恒久性收入代之。第二,财富的人力形式或非人力形式的划分。由于大多数财富持有者的主要资产是个人的收益能力,因而研究财富总量在不同资产形式上的分配必须考虑财富的人力形式和非人力形式的划分。第三,货币与其他资产的预期报酬率,它构成货币的收益和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第四,其他变量。于是,货币需求函数可以表述为:
式中,M为货币存量,P为价格指数,y为实际国民收入(代表恒久性收入);W是以非人力形式存在的财富部分(或来自财产的收入部分);星号为预期值,为货币的预期名义报酬率;是有固定支付承诺的债券的预期报酬率;为无固定支付承诺的股票的预期报酬率;u为其他变量。
显然,货币需求是以上这些经济变量的函数,因而是一个内生变量。
⑤货币供给的变动会引起制约货币需求的一些自变量如y、R与P等发生抵消性的变动,但这种变动的传递机制不同于商品供求变动的传递机制。一般来讲,商品供求变动所引起的供给与需求的差异能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动或配给机制加以消除。而货币供求调节的特殊性就在于:第一,与商品供求分析与流量(某商品的年产量)不同的是,货币供求均衡式只与某一时点的货币存量有关。比如土地的需求,它同货币的需求一样,虽然是从它所付出的服务流量中取得价值的,但是它还有一个买价而不只是一个出租价。第二,货币自身的“买价”即是为获得一单位货币而必须放弃的商品和劳务量,显然,这种货币的“价格”不是利率,而是信用的“价格”。利率把流量和存量联系起来——即把土地的出租价同土地的买卖价联系起来,把一单位货币所产生的服务价值同货币的价格联系起来。所以,影响货币供求调节的主要因素是信用而不是利率。从更深层次上讲,研究货币供求调节机制应超越决定静态均衡位置的供求等式,而重点分析影响供给量、需求量与暂时动态过程的那些变量,从而使实际和潜在的供求差异得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