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价值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21页(1185字)
探讨个人未来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的学说。保险的生命价值学说的主要倡导者,是美国保险学家S·S·胡波尔教授。胡波尔1882年生于美国威斯康辛州。1902年于威斯康辛大学修毕硕士,1906年执教于宾夕法尼亚大学。1931年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理学博士。1915年宾大商学院新设保险学系、自然系任主任;至1952年为止。1927年,胡波尔创设以美国大学保险教师协会,又于同年创设的提高寿险业务员素质为宗旨的美国寿险业务员学院,自任校长,以后改为名誉校长。其主要着作有《海上保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经济学》等。尤其《人寿保险》一书,多次再版,已成为全美较为权威的寿险着作之一。
胡波尔关于生命价值学说的主要观点是:基本生命价值由个人未来实际收入或个人服务来度量,即实际收入或个人服务,减去自我维持成本后,个人未来净收入的资本化价值。生命价值不仅仅为一种状态,相反,它涉及到如下五个重要的概念:①用美元评估人类生命价值,应当仔细地评价和资本化;②人类生命价值,在本质上应视为所有财产价值的创造者或源泉;③家庭是围绕其成员生命价值组织起来的一个经济单位;④生命价值及其保护,应认作这一代与下一代人经济联系的纽带;⑤鉴于与财产价值相关的生命价值的意义,用于企业管理的科学原则,也应当用于生命价值上。依胡波尔的描述,生命价值在定性上的特征为:一个人拥有两种财产,一种是已获财产,另一种是潜在财产。前者视为一个人已获得而成为自己所有的财产;后者作为一个经济力量的货币价值,亦即人类体内所具经济性之各种精神与力量所生的金钱价值。这些经济性结合在如下主要项目中:好的品质、健康、工作愿望、技能、经验,判断力和创造力、耐心与抱负,为自己、家庭及人类,将内心经济意象力实现为现实能力等。潜在财产是个人赚得能力的基础。
在上述定性描述基础上,胡波尔进一步从定量上提出了生命价值为一个人预期净赚得之资本化价值。其中资本化价值,是指维持自身所需以外的余额。衡量这个资本化价值的步骤是:①确定对家庭的已赚收入量;②确定个人的服务期或在职期;③计算一个人的经济价值。然而,胡波尔认为,财产价值与生命价值的评估,可以用相同的经济与统计原则,只不过给予一个人赚得的评估,需考虑三个基本要素:basic earnings;incentive earnings和fringe earnings。这些赚得随职业、愿望、年龄、性别、种族、居住、教育、迁移、姻况、亲属数目等有所变化。
通过定性与定量的分析,胡波尔阐明了投保人参加人身保险,就是谋求生命价值的保障。财产保险与人险均可用相同的保险原则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