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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员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69页(557字)

以银行从业人员为对象的人事管理制度。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制的主要内容:①录用制。银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以及心理测验等方法,把符合条件的录用为行员。②科学的职位分类制。坚持因事设岗、高效精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同时实行在同一银行不同机构之间的行员交流,行员职务转任、职位轮换和挂职锻炼等制度。③定期考核制。根据行员管理权限,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对所辖行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和鉴定。④职务任免制。主管银行根据行员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行员的职务进行任免。中国人民银行行员职务一般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个别职务实行选任制。晋升行员职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择优任用。对考核不称职的行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降职或免职。⑤等级工资制。实行与行员地位和作用相称的等级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⑥正规培训制。培训以履行银行职能所需的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同时加强行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育,全面提高行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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