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产到劳
书籍:简明农业经济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04页(391字)
联产到劳是指在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前提下,按人劳比例或按劳力平均分包耕地,以产定工,联产计酬的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的基本做法是:(1)定劳力。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劳动者能力和技术专长,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合理确定每个劳力的承包任务。(2)定地段。根据土质好坏,土地分布,作物种植和机耕水利条件等情况,合理确定每个劳动力的责任地段。(3)定产量。一般是以前三年平均产量为基数(也有以上一年产量为基数的),参照当年生产条件和增产措施,适当递增一定的增产幅度,作为当年定产指标。(4)定工分报酬。首先根据土地情况和各种作物农活,制定出劳动定额,按照劳动定额确定用工量,以定工除定产计算出每个劳动日的产量标准,以产量计工分。(5)定投资。主要是集体负担的实物投资。(6)定奖赔。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可以按比例奖赔,也可以全奖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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