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甫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04页(391字)

【生卒】:758—814

【介绍】:

唐赵郡(治今河北赵县)人,字弘宪。

少好学,能属文。年二十七为太常博士,该洽多闻,尤精国朝故实。历官驾部员外郎、忠州刺史。宪宗即位,征拜考功郎中、知制诰,旋召入翰林为学士,转中书舍人。

力主削夺藩镇,多所谋划。元和二年(807)擢为宰相。

撰《元和国计簿》,谓不申报户口、不纳赋税的地方有十五道七十一州(包括沿边军镇和世袭藩镇两类)。三年,僧孺等陈时政得失,他恶其言直,不加升迁。

僧孺等不得已出任方镇。此为牛李党争起因。不久,出为淮南节度使。在扬州,每有朝廷得失,军国利害,皆密疏论到;又于高邮县筑堤为塘,溉田近万顷,人受其惠。

六年,入朝再度秉政。请行并省内外官计八百零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时以为当。次年,建议兴兵制削魏博。九年,主张用兵收取淮西。

着有《元和郡县志》,为现存最早的地方总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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