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55页(346字)

【生卒】:1090—1155

【介绍】:

南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字会之。

政和五年(1115)进士,继中词学兼茂科。历官太学学正。

靖康元年(1126),反对割地与金议和,除御史中丞。

汴京失守,又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与徽、钦二帝同被掳北去,遂降金。

建炎四年(1130),被纵南归。绍兴元年(1131),除参知政事,旋拜相。

排斥异己,独揽大政。次年,遇劾罢。七年,高宗复任为枢密使。八年,复相。竭力主和,阻挠恢复。十一年,策划收三大将兵权,又诬杀岳飞父子及部将张宪。

不惜向金称臣、纳贡、割地,终成*绍兴和议,益得高宗信任。前后据相位十九年,劾逐赵鼎、胡铨等多人。

陷害忠良,屡兴大狱,凡忤其意者概莫能免。又推行经界法,暗增民税,不少贫民为之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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