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5页(295字)

官名。

唐景云二年(711)设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巡察州县、按劾官员,类似汉之刺史,明之巡按,与后代之按察使不同,不久,改名为采访使、观察使,成为常设地方长官。金代设按察司使,源于宋之提点刑狱,主管一路之刑狱,兼纠察官吏,劝民农桑。正三品,是路级主要官员,为明清按察使之滥觞。元代改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

明初,又改为提刑按察使司,除南、北两京外,设十三按察使司,与布政司并列,长官为按察使,正三品,佐贰有副使、佥事等。主管全省刑案复审,查劾下属官员违法行为,是一省最高司法风纪长官。清沿置,并于江苏、安徽、直隶等省增设,全国共有按察使十八人。

上一篇:河道总督 下一篇:道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