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6页(201字)

官名。

为唐、宋、明、清各代京师地区长官专称。尹本为先秦官名,汉武帝置京兆尹,尹始成京师地区长官之称,魏晋沿置,如河南尹、丹阳尹等。

唐玄宗时,改长安所在的雍州为京兆府,洛阳所在的洛州为河南府,长官仍称尹,是为设府尹之始。

宋以后,府愈设愈多,长官称知府,而京师所在的府仍称府尹,如明的应天府(南京)、顺天府(北京)、清的顺天府,品秩为正三品,高于一般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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