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20页(466字)

①对封建政府报纸的通称。

元设通政院,明设通政司,清设提塘官,负责政府文报的收递,传报内阁文件和朝廷的政事消息。元代官报主要是邸报。

明代则有宫门钞、辕门钞、邸报等,习称朝报。

雍正年间正式停止发行邸报,政府的命令、公告等新闻转由提塘报公布。

提塘是各省总督巡抚派驻北京负责传递与朝廷来往文书的官职,提塘官传递的文书称为提塘报或塘报。塘报内容简单,多为一般人事命令或章奏诏书。

②清末官办报纸。光绪年间,康有为、黄遵宪等在北京创办强学会书局和《中外新报》,将强学书局改为官办的官书局,发行《官书局报》与《官书局评报》。

这两份官报形式上与京报相仿,内容除刊登谕折外,还登载介绍外国新事新工艺的评文。

戊戌变法失败后被查封。光绪三十二年(1906)冬,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让考察政治馆办《政治馆报》作为政府报纸。宣统三年(1911),改名为《内阁官报》,并宣称所刊谕旨在官报所刊之日,即作为奉旨日期,其他各种文件,也以官报所刊布者为依据。

这就使报纸代替了正式文书,具有公布法律命令机关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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