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时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08页(343字)

古时分一昼夜为十二时,以十二支为纪。

据《易》、《》、《书》、《三礼》、《左传》诸书载,上古曾分一昼夜为十时。分别为:鸣(亦曰夜向晨、鸡初鸣)、昧爽(亦曰昧旦)、旦(亦曰日出、见日、质明)、大昕(亦曰昼日)、日中(亦曰日之方中)、日昃(亦曰日下昃)、夕、昏(亦曰日旰、日入)、宵(亦日夜)、夜中(亦曰夜半)。《淮南子·天文训》则分一昼夜为十五时:晨明、朏明、旦明、蚤食、晏食、隅中、正中、小还、餔时、大还、高春、下春、悬车、黄昏、定昏。

自汉太初改历之后,历法渐精,一昼夜始分为十二时。

据《左传·昭公五年》杜预注,其名目有: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映、晡时、日入、黄昏、人定。以十二支纪时,始见于《南齐书·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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