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48页(564字)

藏传佛教中最晚形成、影响最大的派别。

格鲁为藏语善守戒律意,故亦称善律派。因僧人皆穿戴黄衣帽,俗称黄帽教、黄教。

元时,萨迦派与帕竹噶举派先后统治卫藏,上层中人横行不法,追逐权势名利,沉湎于饮食男女,戒律松弛。各宗派之间又多次发生战争,社会混乱,佛教黯然无光。*宗喀巴原为*噶当派僧人,由显入密,博闻深思,实践修证,有意重振佛教。乃积极着书解经,宣传严守戒律,禁止僧人娶妻,不许从事农耕,并联络地方势力,修复旧寺,举办法会,授徒传教。

明永乐七年(1409),他得帕竹政权支持,于拉萨举办祈愿大法会。不久,建甘丹寺,创立格鲁派,亦名甘丹派。十二年,成祖封其弟子为西天佛子大国师。

后其弟子又陆续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与甘丹寺合称四大寺。

影响所及,格鲁派寺庙渐遍布藏区,其势力迅速发展,远远超过其他宗派。该派强化僧伽组织,重视经法教育,使修持制度化。

又以四大寺为中心,建立层层隶属的母子寺体系,控制了地方经济、宗教生活。又实行*活佛转世制,确立达赖、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保持法统继承。故明清两代,格鲁派在西藏的主导地位未受动摇。所奉为缘起性空理论,认为一切事物皆为因缘而起,和合而成,无实体,无自性,故谓性空。

即走出一切人世间烦恼,由无明到明,进入涅槃,超脱轮回之苦,即身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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