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04页(264字)
旧时泛指为别人捉刀写字作画而得的财物。
笔头干涩,写不出字,唯钱物方能润之,故称。典出《隋书·郑译传》。西汉时陈皇后以千金买得司马相如为她撰写的《长门赋》,此为古代作文取酬之始。至后汉蔡邕,始公然代人作碑文而取酬,时人讥之为“谀墓金”。唐宋时,翰苑官草制除官,例有润笔物。社会上作文受谢已成惯例。
润笔的多少,大抵由得文者酌情奉给,并无明码实价,但文人中亦不乏腆颜要价甚而上门索讨润笔者。至明清,文价渐高,且由主家随意付酬而变为由作者自定酬金,作文亦不限碑志。
诗文字画均可待价而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