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页(2633字)

一对男女结为夫妻的个体婚为基础的家庭形式。

它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在阶级社会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特点:第一,婚姻家庭关系比较牢固、稳定。夫妻关系已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而离异对方。但是,通例是只有丈夫可以任意解除婚姻关系,遗弃他的妻子,而妻子则不能任意解除婚姻关系。第二,夫权制。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独裁一切。所以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只是对妻子而言的,而丈夫则可以实行公开或隐蔽的多妻制,并受到法律和习俗的保障。第三,同一夫一妻制相伴随的是通奸和公开的卖淫。

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第一,自然选择的作用和妇女要求一夫一妻。经济愈发展人口数量愈多,质量愈高,妇女的荣辱等道德观念也就愈强烈。因此,妇女愈益强烈要求摆脱群婚和对偶婚,而争得长期只同一个男子结婚的权利。第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和家庭关系的变化。

克思说:“导向一夫一妻的动力是财产的增加和想把财产转交给子女,即合法继承人,由婚配的对偶而生的真正的后代”(《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39-40页)。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家畜驯养和畜群繁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

生产力提高影响了生产关系的变化。

这就给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有力打击——女性彻底失败、母权制度被推翻;丈夫在家庭中掌握了权柄,妻子被贬低、被奴役,成为丈夫淫欲的奴隶和生育孩子的工具。为了确保男系血统和财产继承权,就需要有固定的婚姻家庭形式,以生出确系父亲自己的子女。因此,要求妇女保持贞操,而男子则保有各种形式的多妻制生活的权利。于是,婚姻家庭关系就由对偶婚家庭经过家长制家庭而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家庭。

一夫一妻制家庭发展的几种类型:它作为一种婚姻家庭制度,从形成到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经过了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三种类型。

与此同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广大劳动者中间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新的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这种新形式的一夫一妻制得到进一步发展。

奴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同奴隶制同时产生的,并且随着奴隶制形成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婚姻的缔结,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也不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更不是男女双方的自愿,而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权衡利害的婚姻,目的是生育出确系父亲的亲生子女,以继承他的财产。

在家庭中,妻子只不过是生育子女、奴隶的头领和管家婆。奴隶制的一夫一妻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第一个婚姻家庭形式。

因此,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的夫妻对立同时发生的;最初的阶级压迫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

整个阶级社会正是以这种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整体。个体婚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它又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缩影。在这种婚姻家庭制度下出现了它特有的矛盾。

其一,个体婚和杂婚并存。主要表现是与个体婚并存的男子婚外两性关系。

这种杂婚,以各种形式盛行于整个文明时代,而且日益发展成为公开的卖淫。

其二,妻子与人通奸同一夫一妻、杂婚并存。

在家庭内部,同靠杂婚取乐的丈夫同时存在的还有一个被遗弃的妻子同他人的通奸。这样,与个体婚要求生育出父亲的确凿子女相反,子女是否确定无疑地出生于他的父亲,只能是依据法律和道德观念来规定。

恩格斯指出:“它是自文明时代起分裂为各个阶级的社会在其中运动着,但是既不能解决又不能克服的那些矛盾的缩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3页)。

封建制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建立在封建制度的经济关系和宗法制度之上的。它的主要特点是“门当户对”,婚姻的缔结,在大多数场合是由父母包办的,而不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事情。

王公贵族之间的婚姻是带有政治性质的行为。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实行严格的家长包办的等级婚姻,即所谓“门弟婚姻”。男女两性缔结婚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经·南山》中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唐律》等四十六条规定,尊长为卑幼包办婚姻,如不服从杖二百。良贱不得通婚,如贱人娶良人为妻徒一年半。《唐律疏仪》解释说:“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易配合。”然而,个体婚发展到这个阶段,个人性爱以致成为夫妻的也是有的。个人性爱出现的形式,如欧洲中世纪的骑士之爱,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等等都是赞美男女婚姻自由,冲破封建道德的束缚。

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同资产阶级一切活动一样,是以财产多少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原则的。男女婚姻的缔结,是以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由此来决定的社会地位为权衡利害的更完全、更露骨的买卖婚姻。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然而,这种金钱的婚姻关系的本质却被“自由”契约掩饰着,并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保证。

在这种婚姻制度下,丈夫方面杂婚,妻子方面通奸,仍然是通例,并有了更充分的表现。所以资产阶级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就是以私有制和财产继承权为基础的,以妇女的家庭奴隶制为主要内容的,以女子肉体作为商品交换形式的,以杂婚、通奸、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还有一种新型的无产阶级广大劳动者的婚姻家庭关系。由于他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了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友爱的、自由平等的,共同负担家庭生活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制约,这种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并不能得到充分实现,所以,妇女解放的根本条件,在于消灭私有制,生产力高度发展,妇女回到公共劳动中去。

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形式发展的更高阶段。私有制消灭之后,妇女可以获得与男人在经济上和社会生活上平等的权利,所以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已经不再是历史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建立在男女完全平等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不仅女方对男方要忠实专一,男方对女方同样要忠实专一。

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限制,以及旧的一夫一妻的影响。建立在男女完全平等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在全社会真正实现,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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