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8页(589字)

指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个人从事劳动和经营的小私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以劳动者的个人劳动为基础,因此与剥削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有本质的区别;又由于它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基础,因而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也有根本的不同。个体经济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任何社会形态中都不曾占统治地位,都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经济的附庸或补充。现阶段我国的个体经济是同公有制相联系,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并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小私有经济。

目前我国存在的个体经济主要有个体手工业、个体商业、个体运输业、个体修理服务业等。

个体经济具有规模小、工具简单、操作方便、经营灵活等特点,适应于分散细小的生产力,也可同社会化大生产的某些环节相联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个体经济在我国的存在和一定的发展是必要的,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可以为社会主义大企业提供零星生产资料和生产修配服务;可以生产花色品种繁多的小商品和提供灵活多样的劳动服务;可以恢复和发展传统手工业,繁荣市场,丰富生活,增加出口;可以通过修旧利废节约劳动和物质资源,增加社会财富;可以鼓励自谋职业,减少劳动部门的就业压力;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

个体经济作为私有经济必然存在着自发性和盲目性,国家要在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各种手段,加强对个体经济进行引导、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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