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
书籍:社会历史观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69页(493字)
亦称“惯习”,社会意识形式的较低层次,指人们因社会需要而形成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传统行为规范。
包括人们在衣着、服饰、居住、饮食、娱乐、节庆、礼仪、婚姻、丧葬以及生产劳动等方面的喜好、崇尚、传统和禁忌。习惯分为个人习惯和社会习惯,前者指个人日常生活中的惯常行为方式,后者指某一社会群体所固有的惯常社会行为模式。历史唯物主义所研究的“习惯”,通常是在“社会习惯”意义上使用的。习惯最显着的特点是它的稳定性和共同性。
它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物,受生产活动、经济生活、地理环境、宗教信仰和共同心理素质等的制约和影响。尽管习惯会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特别是经济制度的改变,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但由于习惯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作为一种传统力量,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习惯是为社会群体全体成员自然而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模式和准则,因而带有共同性和普遍性。当前,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们必须逐渐改革或淘汰习惯中的消极、落后、有害的东西,保持、改进和提高习惯中积极、健康、有益的东西,充分发挥习惯在社会生活中有益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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