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辩证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88页(3016字)

有二义:一种是指社会历史过程本身所包含的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另一种是把社会历史视为有规律的发展过程的理论、学说。

理论形态的历史辩证法有唯心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历史辩证法的区别。唯心主义历史辩证法有其合理的内容,但它是头足倒置的,不科学的社会历史观。

只有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才揭示了历史过程的真实本质,是唯一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亦称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直接的哲学基础。

作为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之理论来源的唯心主义历史辩证法 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历史观占有统治地位。

但是,自从哲学产生以来,一些先进的思想家的理论或学说中,也多少带有一点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的思想因素。中国先秦的重要典籍《周易》,以及《荀子》和《韩非子》等文献中,都包含一些关于社会是发展变化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朴素的唯物辩证法思想,也是把社会和人事包括在内的。

但是,只有当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变为国际性的和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联系时,才为人们研究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阐明社会历史过程及其内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提供了历史前提。意大利史学家、哲学家G.B.维柯(1668~1744)在《新科学》一书中最先明确地提出这样的观点,认为历史不是神或上帝意志的产物,而是人类活动的结果,是有其自然的必然性和有规律的发展过程。他从唯心论的人性说出发,把人类历史划分为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凡人时代三个发展阶段,并认为它们是周而复始的,因而他最终又陷入了历史循环论。

其后,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和J.-J.卢梭的社会历史观中,也具有历史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孟德斯鸠认为,不应从神和上帝那里去寻找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原因,应该从社会发展的自身去探求。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名着中提出,人在在组成社会、建立国家之前,单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当时人人自由平等,没有剥削和压迫。此后,由于人类各种机能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特别是私有制的出现,导致了通过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和法。但是,本来是为了维护人类自己的自由和平等的国家和法都走向了反面,出现了贫富对立、暴君和奴役。在这种情况下,历史的自然进程就是用革命暴力推翻暴君,订立新的社会契约,重建平等。历史发展在自身的矛盾和斗争中经历了各必然阶段,不平等的演进完成了否定之否定的圆圈。在这里包含有历史辩证法的丰富思想,恩格斯称这本书是18世纪的一部“辩证法的杰作”。

第一个全面和深刻地阐明了唯心主义历史辩证法的是黑格尔。黑格尔把自己的一般的辩证法用于社会历史问题的研究,由此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的历史辩证法的学说,即思辩的“历史哲学”。

在黑格尔看来,人类历史的发展,是神秘的“绝对观念”发展的一个环节。“绝对观念”或“世界理性”作为内在的必然性,在背后支配着人类历史发展的命运,以实现自己的目的。

从这样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出发,黑格尔力求把整个人类历史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力求从它们的内在联系上,把社会历史描述为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的、不断前进上升的合乎规律的演进过程。并试图寻找出隐藏在社会现象和历史人物的思想动机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最终原因。他认为,这种最深刻的历史动因,就是“绝对观念”或“世界理性”自己实现自己的逻辑必然性。这当然是一种神秘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但是,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思想,是深刻的,它在人类对社会的认识史上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它把形而上学的历史观发展为辩证的历史观,从而为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的产生,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

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的基本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在人类认识史上破天荒地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历史过程本身的辨证法。这一学说把彻底的唯物主义同自觉的辩证法有机结合起来,用以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揭示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它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基本观点出发,如实地把根据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更替,视为一种有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

它认为,包含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具体和历史之统一的生产方式,亦即人类为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基础和最深刻的动力。社会由一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物质生活,制约着人们的整个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作为社会的基本矛盾,其发展和变化,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新旧社会制度的代谢。

正是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由原始公社制度,依次演进更替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发展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在阶级社会中,作为社会基本矛盾之集中体现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推动社会前进和发展的直接动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的历史阶段相联系。

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

这种专政只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并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由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分裂为依次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阶级与剥削阶级的对立和斗争,最后通过社会主义社会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这是人类社会基于自身矛盾运动的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过程,是人类历史演进的“共同路线”。历史辩证法还认为,人类历史演进的这条共同路线,并不排斥它在个别发展阶段上和发展顺序上的特殊性或不平衡性,反而是以其为前提的。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并不是要为任何民族或地区的历史发展,提供一个它们必须遵循的和抽象的历史哲学的模式。

它只是为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寻找历史发展的根源和动力,提供一种以现实的社会生活为基础的科学分析的基本观点和方法。

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历史辩证法的科学阐明,即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社会科学思想中最伟大的成果。它把几千年以来,一直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最终从该领域中驱逐了出去,使人类对社会历史的认识第一次变成为科学。

从此以后,一切真正的社会科学都应当以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才能获得正确的哲学基础。社会主义理论,正是由于马克思发现了历史发展的辩证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并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才由空想变为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切近的哲学基础。

这种历史辩证法的学说,还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用以观察社会,认识社会,改造旧社会和建设新社会的思想武器。

在革命和建设中,工人阶级的政党所制订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都必须以唯物史观,作为其理论基础。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在与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道德的斗争中,即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的斗争中,也必须以唯物史观作指导,去批判、克服和吸收、改造一切旧有意识形态,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新思想、新文化和新道德。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的理论,与其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起,是无产阶级和整个人类解放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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