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盟国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96页(717字)

奉行独立、自主、和平、中立和不结盟政策的国家。

二次大战后,广大发展中的民族独立国家在美苏对峙的格局下,推行不同东西方两大政治军事集团结盟,走“第三条道路”,建立“第三种力量”的政策。50年代中期由南斯拉夫总统铁托、埃及总统纳赛尔、印度总理尼赫鲁以及印尼总统苏加诺等首先提出上述主张,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1961年9月在贝尔格莱德召开的,由25个国家出席的第一次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标志着不结盟运动的正式形成。由于它奉行独立、自主和非集团的宗旨及原则,支持各国人民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以及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斗争,坚持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新老殖民主义、反对种族主义和一切形式的外来统治和霸权主义,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等等。

这些思想完全符合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旺盛的生命力。到1992年为止,已经有101个国家和组织加入不结盟运动,成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虽然不是不结盟运动成员,但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同情和支持不结盟运动。尤其是进入八十年代后,根据建国以来外交历史的经验,坚持不与美国和苏联结盟的政策。

这一原则与不结盟运动的基本宗旨是一致的。在它举行首脑会议和全体外长会议时,我国政府领导人都要致电祝贺与之保持着深厚的友谊和良好的合作关系。1992年9月6日召开的第十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上;中国被正式接纳为观察员国,中国与不结盟国家之间的友谊和合作必将会发展到更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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