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政治思想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00页(3559字)
无产阶级关于社会的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社会集团、政治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等观点的总和。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在无产阶级政治思想的理论形态。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是批判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和推翻资产本主义制度的税利思想武器;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指导思想,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无产阶级政治思想是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并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阐述了国家与法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国家与法的历史发展,第一次建立了区别于以往一切政治学说的无产阶级政治学,即国家与法的理论以及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在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不断得到充实、丰富和发展。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进一步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社会基本矛盾必然表现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国家的实质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资产阶级国家是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阶级国家,是统治、压迫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暴力机构。
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要获得解放,必须通过社会革命的方式彻底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人类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转化的过渡形式。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大力发展生产力,进而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主要由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而造成的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最后达到国家的消亡,实现共产主义。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认为,阶级是一个经济实体、经济范畴。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导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少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
阶级又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是在社会生产有了一定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产生和存在的,它将随着社会生产的充分发展而消灭。在剥削制度为基础的对抗的生产关系中,不同阶级在经济利益上的根本对立,必然导致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它推动着新旧社会的更替,也推动着一个社会形态内部的量的变化。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社会革命是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其任务在于,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政权,变革腐朽的上层建筑,进而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以先进的社会制度取代腐朽的社会制度,推动社会的进步。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核心。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主要特征是暴力,统治阶级为了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自己的意志,必须依靠和使用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设施。国体表明一个国家的阶级性质,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任何国家都是某一特定阶级专政的国家,历史上相继出现的国家有:奴隶主专政的国家、封建主专政的国家、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现代则出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同一种类型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但其实质都是统治阶级为巩固国体所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列宁说:“资产阶级国家虽然形式极其繁杂,但本质是一个:所有这些国家,不管怎样,归根到底一定是资产阶级专政。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当然不能不产生非常丰富而繁杂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是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列宁选集》第3卷第200页)。
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也称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它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对一切反动阶级和各种反抗社会主义革命、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但剥削阶级的残余还存在,并且还会产生新的剥削分子,各种敌对分子将长期存在,同时西方资产阶级还在不断地对社会主义进行颠覆、渗透和“和平演变”活动。因此,必须继续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
社会主义民主是对绝大多数人,对劳动群众和一切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人们的民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国家从政治上和物质上保证一切劳动群众和人民大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要求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是无产阶级领导全体人民组织自己的政权和管理国家的组织原则。
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还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等法的规范,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建立的各种法律制度、设施,其实质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法制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任务的重要保障。
国家的本质明显地表现在它的职能上。
剥削阶级的国家的对内职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机关来镇压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以保证剥削阶级的统治;其对外职能是保卫本国利益不受侵犯,并且只要有可能就对外实行侵略,损害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利益。此外,它还担负着调整各剥削阶级之间以及统治阶级成员之间的关系,并履行一定的全社会的职能。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与以往的国家有本质的区别,其基本职能表现在:对内镇压被推翻的剥削阶级的反抗,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组织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对外担负着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认为,各个阶级为了争得斗争的胜利,常常组成代表自己利益的政治组织、政治团体,在近代和现代则组成政党,因此,政党政治是阶级利益特别是阶级的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政党之间的斗争是阶级斗争的集中表现。阶级通常是由政党领导的,国家的政治生活也往往表现为政党政治。现代资产阶级国家施实的一党多派制、两党制或多党制,从本质上看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表现形式,都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政党和政权的资产阶级性质。
各政党或派别通过竞选轮流执政,都不过是每隔几年由资本家集团来决定一次究竟由什么人来代表资产阶级对人民实行统治。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历史的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巩固、完善和发展。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长期革命斗争的胜利,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人民获得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和成为社会主人的根本保证。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本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种制度,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阶层群众,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反映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一项创造。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