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典型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08页(1346字)
文学艺术家运用典型化的方法对来自生活的素材进行加工塑造的艺术形象所达到的概括化和个性化相统一的程度。
文学艺术是通过作家、艺术家所塑造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这种反映总是要通过个别表现一般,通过现象表现本质,从而显示其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和审美意义。文学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这一特点,要求作家、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中,要努力创造出具有鲜明个性的能唤起人们美感的典型艺术形象,以揭示社会生活中的某些带有普遍性的本质的东西。因此,典型性对艺术创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文学艺术的典型性具有多方面和多层次的涵义。
它包括人物的典型性、环境的典型性、情节的典型性、细节的典型、生活场景的典型性、思想感情的典型性和自然景物的典型性等等。在文学艺术的不同门类中,典型性有不同的表现和要求。
文学艺术典型性形象的创造,要从生活出发,以现实生活和历史生活所提供的丰富原料为基础。文学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和真实性是紧密相联的,离开了生活所提供的大量素材,真实的艺术典型是难以创造出来的。
同时,艺术典型的创造,必须依赖于作家和艺术家对现实生活所提供的原料、素材进行艺术概括和加工,通过他们的艺术想象,进行大胆而又合理的艺术虚构和高度的艺术概括,把个性化和概括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艺术典型既有生动鲜明的独特个性,又有普遍的意义。
一般认为,将生活中所提供的原料、素材典型化,是对生活进行艺术概括和把生活中的形象提高为艺术形象的必由之路,也是作家、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的一个中心环节。
文学艺术作品中具有鲜明生动个性特点的艺术典型,体现着作家、艺术家的艺术独创性,这种艺术独创性,来自作家、艺术家的独特生活感受、丰富的创作经验和巧妙的艺术构思。古往今来,不论是中国的或外国的优秀艺术作品中所创造的栩栩如生、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典型,无不体现着作者独具匠心的独创性。
可以说,没有作家、艺术家的独创性,就没有具有生动鲜明个性的艺术典型。同时,任何优秀文学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典型,又不能仅仅限于对形象的一般要求,而是必须通过个性表现共性,通过个别表现一般,使具有鲜明个性和独创性的艺术典型富于普遍意义,把这些艺术形象的塑造同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因此,任何艺术典型应当是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的辩证统一。
在文学艺术作品中,特别是在叙事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如小说、叙事诗和戏剧文学中,艺术典型主要是指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是恩格斯在1888年给英国女作家哈克奈斯的信中对现实主义文学作品所提出的要求。所谓“典型环境”是指作品中具体人物所处的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里主要是阶级关系)本质的特定环境;所谓“典型人物”则是指在作品中所展现的特定环境中形成的具有独特个性而又足以表现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关系本质的人物形象。
典型环境和典型人物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正确理解恩格斯关于“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思想,对于塑造艺术典型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