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感应”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12页(549字)

西汉董仲舒提出的神学目的论思想。

他认为天人同类,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别,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他认为封建的伦理纲常都是根据“天意”而制定的,“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④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

把尊君卑臣、尊父卑子、尊夫卑妻看成万世不变的天经地义。他指出,天以两种方式监督君主执政的情况。

如果君主顺承天意,重视教化,实行德政,天会给予奖赏和鼓励,“天瑞应诚而至”。这就是所谓“天瑞说”。如果君主违背天意不行德政,就会激起天的震怒,降下水旱灾、火灾、虫灾、地震、日月蚀等,以示谴告和惩罚,这就是所谓“天谴说”。天人感应说开了谶纬宗教迷信的先河,歪曲了人与自然的联系,为封建皇权涂上一层神圣的灵光,在历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基本上是消极的和有害的。

中国封建社会,天人感应思想流行不绝,被历代统治者作为宣扬君权神授的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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