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84页(1092字)

主体对其地位、作用和本质特征之自我的观念把握。

主体意识作为一种自我意识,是意识的组成部分,也是主体充分发挥其能动性的一个主观条件。

主体意识的产生,是与主客体分化的过程相互联系的。没有主客体分化,谈不上有主体意识;没有主体意识,就表明主体和客体还没有真正发生分化。

在人类的孩童时代,原始初民只有类似于“畜群意识”的环境意识,还没有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他们尚处于主客体不分的混沌状态。

在现代人类的个体发育中,也以压缩、省略和快速的形式重演系统发生的这一过程。一个刚懂事的孩子,要经过一段“自我中心状态”,然后慢慢发生主客体分化,实现了以自我意识产生为特征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在人类进化史上,也极为缓慢地经历过这样的过程。随着生产劳动实践的发展,人类作为实践的主体渐渐开始意识到自身在自然界的位置,意识到自身对自然界的优越地位和改造作用,以及主体人的本质力量,即意识到人与外部世界的对立和统一。

主体意识的发生,是人类由蒙昧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思想特征。

主体与客体、人与外部世界的对立和统一,是一种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主体与客体的分化和联系,也不会永远停留一个水平上。所以主体意识的觉悟水平,也是历史的,不断前进着的。

在我们时代,各种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对各类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更加深层的开发利用,以及人们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结合所带来的规模效益和某些社会“合力”,进一步增强了人的主体性,更加强化和确证了主体的本质力量。相应地,人的各个层次的主体意识,也就有可能进一步增强。科学地审视主体的地位,正确地估价主体的能动作用,自觉把握主体的本质特征,确立妥贴的主体意识,是发挥主体创造力的重要因素。

主体意识是主体对自身及其历史性活动的反映。

我们不能离开外部世界的客观条件,片面强调主体意识。把主体意识及整个自我意识人为地加以吹胀,强化和绝对化,认为主体意识可以成为世界的本原和任意支配外部世界,是唯心主义失足之所在。

而且,要使主体意识不受压抑地正常地得到自由而自觉的发展,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要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剥削,在政治上受压迫,在精神上受压抑,其主体意识通常是被扭曲的。

只有在消灭了剥削制度以后,劳动人民成为了生产资料的主人和自已社会结合的主人,才能真正确立起符合自己时代精神的主体意识,主体的能力和个性才能逐步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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