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的人道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97页(1014字)

美国现代着名心理学家、伦理学家埃利希·弗洛姆的人道主义理论体系。

弗洛姆1900年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一个犹太人家庭。1934年因遭纳粹迫害迁居美国,1940年入美国藉,曾在美国多所大学任教,是美国国家科学院研究员。1980年死于瑞士。

主要着作有《逃避自由》、《为自己的人》、《克思的人的理论》、《爱的艺术》、《占有与存在》等。

这些着作从不同角度阐述了他关于人的理论,形成了他的人道主义的思想。

弗洛姆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有深刻的研究,又对马克思主义有所了解。

他认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偏重对人的微观世界(心理——人格结构)的研究,而马克思主义则是偏重对人的宏观世界的考察,二者对人的研究虽各有贡献,但又都有片面性。他的学说的宗旨在于把这二者关于人的理论结合起来,创立人道主义的“人学”理论。

他提出“人学”不同于“人类学”,“人学”的对象是人的存在和存在着的人类本性特征。

人性既不是纯粹社会结构的产物,也不是独立于社会文化之外的天赋本性(如自然本能、性冲动等),而主张人性的本质在它的社会本质,而这个社会本质不可能完全脱离人的自然属性。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他的性格学理论。他认为,性格是人的能量得以在同化和社会化过程中流通的一种相对持久的形式;人的性格在形式上分为个人性格和社会性格,前者是指个体的独特气质与他早期生活经验、文化环境和信念共同作用的结果;后者是指某一社会阶层或文化团体共有的性格。

他还对性格的内容和实质作了详细分析,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性格学说理论,这个理论是弗洛姆人道主义的核心。他曾以此理论为中介,把弗洛伊德“微观”人学和马克思主义的“宏观”人学综合起来,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潮中,产生过相当影响。

弗洛姆对于弗洛伊德人道主义的分析中,有许多正确的见解,对正确评价精神分析人道主义思潮提供了不少很有价值的观点。但在对马克思主义人的理论的研究方面,却显得肤浅和片面。

这种肤浅和片面同他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牵就不无关系;相反,他对弗洛伊德人道主义那些属于真知灼见的思想,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他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帮助。至于他所创立的“人学”,由于不是在严格意义上的唯物史观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因而尽管包含一些富有启发性的思想,但总体上看,不能算作是一种科学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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