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分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26页(720字)

人类早期以生理自然和地理自然为基础的分工。

人类最初过着不定居的生活,人与人之间除去生理差别之外,几乎完全处于“自然等同状态”,这时只有以生理自然为基础的分工。在人类相对定居以后,就不仅有以生理自然为基础的分工,而且出现了以地理自然为基础的分工。以生理自然为基础的分工,是指基于纯生理的差别而形成的按性别、年龄、体质等方面的分工,这是原始共同体内部的分工。在这种分工的条件下,男子主外,负责打猎、捕等;妇女主内,负责采集植物食物,看守住所,烤炙食物,缝制衣服和照管小孩等;老人负责制造工具;儿童则帮助妇女工作。这种分工,曾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某些提高。根据鄂温克族的调查材料,可以具体地了解这种自然分工的情况。

鄂温克人以性别为基础的分工是:男子以打猎为主,此外还做“撮罗子”(鄂温克人住的一种帐篷)架子、桦皮船、刀子、鱼网、斧子、摇篮、滑雪板等;妇女主要是管理家务,饲养驯鹿,熟皮子,做衣服、靴、鞋、捻线,做饭,挤鹿奶,用驯鹿驮猎物,挑水、生火、搬家,制桦皮用具,晒肉干等。以地理自然为基础的分工,是指不同的共同体由于居住地区的自然条件不同而产生的地域分工,这是共同体外部的分工。

不同的共同体由于居住地区的自然条件的不同,找到了不同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形成了不同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生产出不同的社会产品。这种自然分工,在不同的共同体互相接触时,引起了产品的互相交换。这种产品交换多在共同体互相毗邻的边缘地区进行,是偶然发生的,不是经常进行的,交换由共同体的首领承担,而不是由私人承担。这种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并把它们变成社会总生产的互相依赖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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