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79页(469字)

人类劳动的一种类型,即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以支出体力为主要形式的劳动。

这种具体的物化劳动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任何社会所必需要的。它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生产力十分低下或不发达的历史阶段。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体力劳动逐渐为机器取代,它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被脑力劳动所取代。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垄断了管理国家、管理生产、经营商业以及科学、艺术活动等脑力劳动,广大劳动人民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体力劳动被看作是卑下的事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广大劳动人民成为不再受剥削的社会主人,体力劳动成为一种光荣的劳动而受到社会的尊重。

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在劳动性质、条件、文化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差别,在一定历史阶段仍将长期存在。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和文化教育的大力普及和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差别将逐步缩小。直到共产主义社会,人人都成为有高度文化知识的劳动者,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才会完全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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