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88页(528字)

以人为主体,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基础的高级物质运动形式。

社会运动从整体上来说与自然界运动的特点不同。自然界的运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而社会运动虽然是一种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运动,却是以人为主体,而人是有自觉意识和思想的;自然界的运动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而社会规律则是通过人们抱有一定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自然界的运动有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诸种形式,社会运动形式包括这些运动,但却是比这些运动都高级的物质运动形式,具有和自然运动不同的质和规律。

人类社会的运动是主体和客体交互使用的过程。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进行实践活动的、具有社会规定性的人;社会客体是人们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社会关系体系。一方面,社会运动表现为人类社会的形态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和更替;其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社会运动不是在人的活动之外存在的,而是存在于人的活动之中,通过人的活动实现的。

尽管每个人的活动都有自觉的意图和预期的目的,但是社会运动自身却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规律的客观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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