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验
书籍:社会历史观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23页(594字)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社会活动的主体通过对社会活动客体的直接接触而获得的社会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
这种经验是对社会客体的现象、外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属于感性认识形式。社会经验的内容具有客观性、直接性、表面性和具体性的特点,是一切社会知识的最初来源,是社会理性认识(社会理论)的感性基础。社会经验本身有待于深化、上升到社会的理性认识阶段,即对社会经验这些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通过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归纳与演泽等思维方式,达到对社会现象的本质及规律的认识,使之成为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理论,并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检验。在日常生活中,社会经济也泛指主体从社会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具有一定条件性的认识,即社会实践经验。社会实践经验一般是得到了实践检验的对社会的初步的理性认识,它对以后的社会实践也具有指导意义。社会经验具有两种形式,即直接社会经验和间接社会经验。直接社会经验指亲自参加变革社会现实的实践所获得的知识;间接社会经验指从别人那里或书本上得到的社会知识。从根本上看,一切社会知识都来源于社会实践,都是从直接社会经验发源的。
历史唯物主义把社会经验,看作是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动反映;而唯心主义则把社会经验歪曲为人头脑中所固有的主观体验。这是它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在社会认识领域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