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生产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72页(463字)

亦称“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是与“一般生产力”相对应的概念。

克思说:“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9页)。我们把“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简称为“具体生产力”。

它是马克思在讲到劳动的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时,从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的角度讲的。

要创造一定的使用价值,就必须付出一定的“有用的具体的劳动”,即必须具备具有特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以及具有特定性质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而且它们必须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因为它们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不能成为“有用的具体的劳动”,不能生产任何使用价值。所以,具体生产力是现实的生产力,而不是可能的生产力。

我们通常所说的生产力,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物质生产力”,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与生产关系相对应的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生产力,就是这种具体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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