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04页(486字)

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的了解,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以及遵法、守法的观念等。法律意识属于社会意识的一部分,同人们的世界观,政治观,伦理道德观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意识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不同阶级由于其社会地位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意识,各阶级的法律意识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

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居于统治地位并起着支配作用。一定社会的法律规范的制定,法律制度的建立和运作,都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是无产阶级意识的组成部分,是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形成的,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确立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反映,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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