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36页(3029字)

耸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包括政治制度,政治斗争,政治工作,政治思想等。

政治作为一门学问,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人们对政治的解释是很不相同的。西方学者,有的把它解释为一种艺术;有的把它看作一种权术、手腕;有的说它是一种治理活动;有的把它看作国家政权。在我国“政治”这个词最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论语》和《周礼》。孔子说:“政者,正也”,“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此地的“政”就是指治国治民。

中国成立前,我国流行提孙中山的政治定义。1924年,他在《三民主义》中说:“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孙中山选集》下卷,第661-1662页)。但是“众人之事”是各种各样的。有众人的穿衣吃饭问题——它属于经济问题;有众人的参政、议政问题——它属于政治问题;有众人的信仰问题——它同宗教密切关连;还有众人的文体活动问题——它属于文化问题。显然,这个政治定义是不够科学的。它无法区分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的社会现象。

克思主义导师的革命特别是列宁、对什么是政治作了许多研究,这些研究揭示了“政治”的重要特征。

首先,“政治乃是一种科学,乃是一种艺术”(《列宁全集》第31卷第61页)。这是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提出的。它同西方资产者中那种把政治看作权术、不择手段的马基稚弗利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这个提法对于克服我国那种鄙视政治的思想,也有重要的意义,它概括了马克思主义主张的“政治”的重要特征。但“政治”这个概念除了政治斗争、政治工作的含义外,还包括政治制度、国家制度。

而后者与前者不同,本身很难说是一种科学、艺术。显然,这个提法作为“政治”的定义,是不完备不恰当的。

其次,1920年,列宁还明确指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列宁全集》第31卷第336页)。在此之前还讲过:“政治是各个民族,各个阶级等等之间的关系”(列宁全集》第35卷第262页)。

这个提法揭示了阶级社会中的政治实质。众所周知,在阶级社会中,人是划分为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阶级关系。

各种等级、团体、派别之间的斗争,实质上是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政治学不承认这点,。它把政治斗争仅仅看成个人之间、集团之间的关系和斗争。“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的论断,比它们高明得多。

然而,这个提法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已经不够了。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完成后,如果把它作为“政治”的定义,并用它来解释社会生活。势必带来一系列问题。

第一,不少社会现象要被排除于政治之外。社会主义改造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了,阶级斗争也就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仍坚持政治就是阶级斗争。那么,国家和党的许多活动都要被排除于政治之外。毫无疑问,国家和党的有些活动,比如打击形形色色的反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

是阶级斗争,属于政治斗争之列。但是国家和党的许多活动都同阶级斗争没有直接关系,那么它是不是一种政治行为呢?比如,我们党正在领导人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

这无疑是一种政治行为、政治活动。但它本身却不能说是阶级斗争。如果我们把政治归结为阶级斗争,那么党政分开就要被排除于“政治”之外,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少内容,都不能叫“政治”政治体制改革的名称,也难于成立。

第二,如果把政治归结为阶级斗争,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也就太狭隘了。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研究工作,必须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服务。

把它的对象局限于阶级斗争,是无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

第三,把政治局限于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现在仅在一定范围存在,这就无助于克服人们轻视政治的思想。在我国政治活动的舞台仍然是宽广的,并不限于从事阶级斗争,政治体制改革有许多事情要做。在经济建设时期,我们也不能轻视政治、鄙视政治,奉行什么“政治冷淡主义”。

而要克服这种思想情绪,科学地阐明什么是政治,是十分必要的。

社会主义社会是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今天的现实,已经表明“政治就是阶级斗争”的提法,作为科学的“政治”概念的定义,是不够的。

再次,“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列宁曾经多次谈到这个论断。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社会学家、史学家常常把政治、国家看成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因素,他们不承认政治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因而不能科学地回答什么是政治。列宁的这个提法阐明了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指出国家政权集中反映了经济基础的要求,集中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这个提法对于理解什么是政治,是必要的,因为人们不能离开经济来谈政治。但是这个提法毕竟是在回答政治同经济的关系,而不是在给“政治”概念作出全面的规定。

最后,1916年,列宁在《关于国家的作用问题》一文的提纲中,提出:“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列宁文稿》第2卷,第407页)。我国理论界许多入认为,列宁的这个提法可以作为政治的简短定义。

大家知道“所有一般的定义都只有有条件的、相对的意义,永远也不能包括现象的全部发展上各方面的联系”。但是关于事物的简短定义,只要它包括了事物的主要特征,包括了事物的主要内容,就可以成立。

那么,什么是“政治”的主要内容、主要特征呢?列宁曾明确指出:“政治中最本质的东西即国家政权机构”(《列宁全集》第19卷107页)。列宁的这个思想同恩格期是一致的。

1877年恩格期指出:“在全部纷繁和复杂的政治斗争中,问题的中心始终是社会阶级的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即旧的阶级要保持统治,新兴的阶级要争得统治”(《马克思恩格期选集)第3卷,第40页)。

可见他们都认为政治、政治斗争的中心、本质是国家政权问题即政治统治问题。列宁关于政治的这个提法,显然抓住了政治的本质特征,因此可以作为政治的简短定义。但我们知道,社会生活中的政治,除了政治制度、国家政权外,还有政治思想、理论和政治斗争、政治工作。这三部分都属于政治范围。

那么是否可以再给“政治”下一个更为完备的定义,让它多概括一些“政治”的重要特征呢?这在原则上是可以成立的,而且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是有例可循的。

列宁曾给帝国主义下过一个“简短的定义”:“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垄断阶阶”(《列宁全集》第22卷第258页)。

这个定义包括了帝国主义的最主要特征。但后来,列宁考虑到帝国主义还有一些重要特征,没有反映到这个定义中。

他又给帝国主义下了一个“尽量确切完备的定义”:即“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特殊历史阶级。这个特点可分三方面来谈:(1)帝国主义是垄断的资本主义;(2)帝国主义是寄生的或腐朽的资本主义;(3)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列宁全集》第23卷,第103页)。看起来,制定一个更为完备的科学的政治定义,已经摆在当代马克思主义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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