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40页(3247字)

国家政治制度中的各种具体制度和政治活动方式的总和。

主要有:领导制度(其中特别是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公民行使政治权利和遵循义务的制度、政府机构、人事制度等等。政治体制是一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它由后者所决定,但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一经形成,对根本政治制度的具体实施和巩固有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一定的政治体制又反映着一国在特定阶段上错综复杂的政治活动的过程,它是国家政治权力必然带来的产物。

早在国家形成不久的奴隶社会时期,政治体制作为一种现象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研究。在中国,王位的“兄终弟继制”与“嫡长子继承制”、国家行政区域的“分封制”与“郡县制”,统治集团组成的“世卿世禄制”与“官僚制”,以及统治方式的“王道”与“霸道”等,在政治实践上产生出不同的后果,在当时以至后世成为政治家们褒贬国政、制订方略的依据。

在古希腊,由于城邦林立,并存着多种政体,有可能进行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着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对当时的政体搞了系统分类。他提出了分类的两条原则:一是“最高统治权执行者”人数的多少,二是最高统治者实行统治的目的。依照第一条原则,他把政体分为个人统治的、少数人统治的和多数人统治的三种情况;依照第二条原则,他把统治者谋求公共福利的“政体”,称为“正宗政体”。把统治者追逐私利的政体,称作“变态政体”。据此,亚里士多德把古希腊各城邦的政体分为三类六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暴君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他认为,前三种为“正宗政体”,后三种是“变态政体”。亚里士多德这一做法开创了政体的系统研究,对后世影响很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演变,政治斗争中的各阶级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使亚里士多德所概括的政体模式在实践中发生了变化,并赋予了新的内容。如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使君主政体由绝对君主制演变为立宪君主制,共和政体则分化出内阁制、总统制和委员制,代议制、政党制度更是前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里所没有的。不仅如此,资产阶级在与封建势力的斗争中,为了分化和削弱封建贵族的统治权,提出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学说,并付诸实践,使之成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但是,无论是奴隶主阶级的政治家、封建主阶级的政治家,还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家,他们都只是从现象上描述政治体制,回避其本质。

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纷繁复杂的政治体制的本质,指出,“奴隶占有制共和国按其内部结构来说分为两种:贵族共和国和民主共和国。在贵族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少数享有特权的人,在民主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全体,但仍然是奴隶主的全体,奴隶是除外的。

我们必须注意到这种基本情况,因为它最能说明国家问题,最能清楚地表明国家的实质”(《列宁选举》第4卷第49页)。毛泽东在论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时,用了“国体”,“政体”这两个概念,既肯定了政体作为政权组织形式原初的含义,又使政体同特定的根本政治制度即国体联系起来,进一步深化了政治体制的内涵。当然由于实践条件的限制,政治体制作为一个系统明确的问题,是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深入发展的状况下提出来的。

据认为,政治体制一词是在1968年3月,由苏联共产党当时的领导人第一次提出来的。

苏联理论界对政治体制这一概念展开了广泛的探讨,1977年苏联宪法把“政治体制”列为第一章,专门论述了政治体制的内容、地位、作用和任务,以及活动原则与发展方向。我国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高度论及了政治体制的基本方面。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了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干部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及其根源,提出了改革的措施。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件上正式使用了“政治体制”这一概念。

此后,我国党政部门和理论界就以“政治体制”作为表征具体的领导制度、国家结构、政府机构、民主和法制等等之构成和运作的总体指谓。显然,“政治体制”较之通常说的“政体”,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要宽泛得多。一般情况下,政体专用于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只说到了国家政治生活的一部分内容,而政治体制却包括了整个国家政治生活。当前,在中国,政治体制这一概念已经越出了政治家、理论家的范围,成为人民群众使用最广泛的政治学概念之一。

为什么政治体制一词在社会主义国家引起如此巨大的关注和影响?应该说,这同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是密切相关的。

其一,社会主义以前的人类社会,除了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外,都是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则是消灭了阶级剥削与压迫、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这样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不能照搬剥削阶级国家的形式。但社会主义“会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究竟怎样才能组织得同最完全最彻底地‘争得民主’这点相适应,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并没有陷于空想,而是期待群众运动的经验来解答”(《列宁选集》第3卷第205页)。社会主义制度在数十年的实践后,提供给人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极其丰富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

政治体制这一概念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的,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由不完善逐步走向完善的客观过程。其二,社会主义国家大都是原来资本主义还未充分发展的落后国家、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比较深厚,缺乏政治民主的传统、初生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可避免地常有旧社会的某些痕迹,消除这些痕迹需要一定的经济文化条件,条件不会凭空出现,而必须依赖实践去创造。其三,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延生时,面对着的是已经发展了数百年业已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其物质基础相对后者来说还很薄弱。为了抗衡资本主义的颠复和渗透,实现经济的赶超、社会主义国家大都自觉不自觉地建立了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也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优点是能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最紧迫的比较先进的部门,在短时间内建立起独立自主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以保证国家的独立和取得发展生产力比较高的起点。但它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主要是靠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粗放式经济。

从长远看,这种经营模式使经济发展缺乏后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经济体制上的弊端越来越严重,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就必然要提上议事日程。随之,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其四,社会主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的社会,广大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人,这充分表明社会主义民主在本质上是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任何私有制社会所不能比拟的。

私有制社会的民主只是占人口极少数的统治阶级的民主,其着眼点仅仅在于,怎样维护剥削阶级的阶级利益,怎样更有利于对被压迫阶级实行统治。至于他们有时不得不被迫施舍给被压迫阶级的一点点民主,也是限制在巩固其统治秩序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着眼点并不仅仅在于政权组织形式或统治方式,而是以如何更有利于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目标。政治体制这一重要概念在社会主义国家提出,并越来越为人民群众所关注,极为深刻地显示出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景。

当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在于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这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历史过程。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加以实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并具体部署了近期应予解决的七个问题(详见《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第五部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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