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党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81页(575字)

指任何哲学家、哲学派别无不分别隶属于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或阵营。

哲学的党性原则,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科学论断密切相关的。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提出这一原则,后来列宁在他的着作中,尤其是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列宁写道:“最新的哲学象在两千年前一样,也是有党性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按实质来说,是两个斗争着的党派。”这两个党派的斗争贯穿于全部哲学史。就其出发点和基本倾向来说,任何哲学都分属于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两大党派,都有自己的党性。在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历史条件下,哲学的党性归根结底反映着对立的社会阶级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任何哲学派别都同一定的阶级相联系,这样或那样地为特定的阶级服务。一般说来,唯物主义反映先进阶级、集团、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唯心主义则代表保守的阶级、集团、阶层的利益和要求。

现代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的一些代表人物,热衷于宣扬“哲学无党性”的思想。

他们或者否定把哲学分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合理性,或者把自己的哲学说成是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外的“第三条路线”,企图掩盖自己的唯心主义立场和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实质。

哲学的党性原则,为研究、理解哲学斗争的历史和现状,为批判唯心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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