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地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9页(556字)

由耕种较优土地获得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这种地租因土地等级不同而具有级差性,所以称为级差地租。

在资本主义农业中,优等和中等土地有限,并已被一些资本家垄断经营。

别的资本家要经营农业,就只能租种劣等地。租种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也要获得平均利润。这就要求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要由劣等地生产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只有这样,劣等地才有人愿意经营,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才能得到满足。

在这种情况下,租种优等和中等地的农业资本家由于劳动生产率较高,他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于是就能获得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或超额剩余价值。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这部分超额利润要转到土地所有者手中,从而就形成级差地租。

可见,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有限性引起的土地经营垄断,土地等级不同所导致的不同劳动生产率是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超额剩余价值则是级差地租的源泉。

根据形成的不同具体条件,级差地租可分为两种形式。

由土地肥沃程度和地理位置不同形成的叫做级差地租Ⅰ,由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的不同生产率形成的叫做级差地租Ⅱ。建筑地和矿山用地也会形成级差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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