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3页(391字)

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

是职工群众参与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1981年7月颁布的《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厂长的工作报告、生产建设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挖、革、改方案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2)讨论决定企业劳保资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职工奖惩办法、职工住宅分配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全厂性的重要规章制度。(3)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根据企业主管机关的部署选举企业行政领导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不设常设机构,其工作机构的任务,由工会委员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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