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9页(272字)

以农村自然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业生产任务的生产责任制形式。

包产到户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农民在承包地内有权决定经营方向,承包土地的收入按合同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分配。土地不能买卖、出租或转作他用。

包产到户过去长期被作为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的错误作法受到批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党纠正了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认识,从而在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这种经济责任制形式,大大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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