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0页(544字)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国家以一定的方式对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是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

生产决定分配。社会主义分配的性质和方式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阶级,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和产品的主人,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社会主义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上的实现。

分配反过来又对生产起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分配是有计划进行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家机关、文教卫生部门的劳动者的收入进行计划分配。

这个分配是通过财政收支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物资分配和商品流转计划等形式来实现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分配,首先在各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内部进行,但在将一部分收入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以后,也参与全社会范围的有计划分配。

处理社会主义分配的重要原则就是,必须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妥善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保证生产和生活的协调增长。对消费基金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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