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五年计划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8页(675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于1975年开始编制,经过1978年、1980年两次修订,1982年11月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五”计划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到本世纪末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制定的,它是中国第一个既包括经济发展,又包括社会发展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六五”计划制定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取得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为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创造更好的条件。计划规定:工农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争取达到5%;5年内固定资产投资3600亿元,其中基建投资2300亿元;科教文卫经费967亿元,比“五五”计划增长68%;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年增长4.1%。
“六五”期间,中国在经济发展战略、经济管理体制和对外经济关系方面,实行了符合国情和历史发展规律的战略转变。经过调整和改革,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趋于协调,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六五”计划规定的任务和指标,绝大部份都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
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300亿元,科教文经费达到1172亿元,比“五五”期间增长1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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