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服务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03页(405字)

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分配、交换、消费、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的集体合作经济组织。

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有偿服务,自负盈亏。是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为了改善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适应户营为主的特点和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从改革经营管理体制人手,在实行会计专业化、建立经营管理站的基础上,由乡主管农业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经营管理专职干部,以及专业会计、专业出纳共同组成的一个专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智力服务机构。

它既是乡主管农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公司,又是上级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的一个基层单位。其性质属民办公助型的集体合作组织。

公司实行在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它的主要任务,是为集体或个人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上提供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方面的服务。

公司人员实行招聘制和承包制,实行考核记分、按分付酬。公司对外实行服务收费,内部开支自理,盈亏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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