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68页(218字)

国家通过银行指定用于基本建设的贷款。

有两种形式:(1)由原来国家预算拨款,改由银行按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以信贷方式提供资金,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这种贷款由建设银行负责办理。通常称“拨改贷”。(2)纳入国家信贷平衡,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发放的基本建设贷款。通常称为银行贷款。

不论何种形式的贷款,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期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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