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邮联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35页(496字)

亚洲太平洋地区国家政府间商定邮政问题的区域性组织,全称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

1961年1月10日,菲律宾等国在尼拉举行邮政会议,成立了亚洲大洋洲邮政联盟。在1981年3月27日第四届代表大会上,改名为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亚太邮政公约及其最后议定书和有关函件业务方面的规定,对各会员国均有约束力。

凡是位于亚洲(伊朗以东部分)、澳大利西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波利尼西亚地区范围内,属于万国邮联会员国的主权国,只要提出加入该联盟的声明,即可取得会员国资格。1961年,台湾当局曾以中国名义加入该联盟。1974年5月30日,联盟作出决定,中止了台湾当局的会籍。

1975年11月17日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合法会员国。

亚太邮联的宗旨是,发展、便利、改善各会员国之间的邮政联系,促进邮政业务上的合作。

亚太邮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代表大会,一般五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常设办事机构为亚太邮联总部,设在马尼拉。亚太邮联会员国之间的部分邮件互寄有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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