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死亡率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60页(473字)
婴儿出生后在第一周岁以内的死亡率,也就是婴儿未满周岁前的死亡数与活产婴儿数的比例。
通常以年度为计算的时间单位,用千分数表示。其计算公式为:婴儿死亡率(m1)=(本年内未满周岁婴儿的死亡数/同年活产婴儿数)×1000‰。由于本年内未满周岁婴儿的死亡数中,有的出生于本年,有的可能出生于去年,与分母的口径不一致。
所以,必须调整分母。调整方法一般是按当年出生人数与上一年出生人数计算加权平均数作为分母。设r为本年出生人数的权数,上一年出生人数的权数自然就是(1-r),则上述公式应改写为:
根据经验,本年出生人数的权数为2/3,去年出生人数的权数为1/3。
因此,婴儿死亡率的计算公式可写作:
婴儿期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差,最容易因病死亡。因此,婴儿死亡率是反映医疗卫生水平和人民物质生活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