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58页(474字)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制度。

它是劳动就业制度、用工制度、工时制度、职工待业保险制度、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制度、劳动立法的总称。

劳动制度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

但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劳动制度也会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我国原有的劳动制度,在统筹安排劳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建设职工队伍方面,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单一的固定工制度,以及企业内部招工制和退休职工子女顶替制,却是积弊渐多,阻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是我国劳动制度的重要改革。新的劳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技术专长,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也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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